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文選

George Whitefield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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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ers_vol3|1117_致_B_主教The_Bishop_of_B

第 MCXVII 封信

致 B 主教(The Bishop of B――――)

會幕之家(Tabernacle-House),1756 年 2 月 2 日

我主,

幾週前,幾位被選為 B 先生(Mr. B――――)委員會的嚴肅人士,以耶穌基督的名義,並代表渴望聽福音的眾多靈魂,請求我在俗稱長畝(Long-acre)禮拜堂的地方講道。同時他們告知我:「該地方已獲得許可;B 先生(Mr. B――――)已經或即將租下該處多年,並作為新教非國教牧師在那裡講道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儘管如此(他們補充說),如果您願意,您可以使用公禱書,只要您能每週來一兩次講道即可。」我將此視為來自祂的護理呼召,祂在肉身的日子裡,教導所有願意聽的人,無論是在山上、船上,還是在海邊;祂在升天後,藉著祂的使徒命令我們「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我欣然同意,並謙卑地希望我那微小但相信是真誠的勞苦,在主裡面並非完全徒勞。既然如此,您一定會猜到,我對今晚收到您的禁令感到有些驚訝。因為我將該處視為個人的財產,且據我所知,它不僅未經祝聖,而且是依法獲得許可的,我認為我可以純潔地傳講一位被釘十字架的救贖主之愛,並為了祂偉大聖名的緣故,傳講對我們敬畏的君王喬治(George)陛下的忠誠,而不至於給猶太人或外邦人,更不用說給上帝教會的任何主教或監督,帶來任何正當的冒犯。由於我已通知明天晚上,以及我在城裡期間的每個週二與週四講道,我希望您不會將我堅持執行計劃視為「抗命」或出於蔑視,直到我更明確地被告知我在何處犯了錯。我主,爭論是我所厭惡的,且在這種關頭,當法國(France)、羅馬(Rome)與地獄本應成為我們共同憤慨的目標時,挑起大眾喧嘩與教會紛爭顯然是非常不合時宜的,我希望您能好意地更詳細地了解此事;若經證實,由於我除了造福寶貴的靈魂外別無他圖,我承諾會順服。但如果您認為拒絕此方法為佳,而我被召喚在屬靈法庭或媒體面前為我的行為辯護,我相信我被指控的違規行為,在每一位真正熱愛英格蘭(England)自由的人眼中,都將顯得正當,且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在偉大的牧人與靈魂監督那令人敬畏且公正的審判台前,將會得到認可,我謹以此順服之心署名,我主,

您最盡責的兒子與僕人,

喬治‧懷特菲爾德(G.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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