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二封信 致同一位女士 普利茅斯(Plymouth),1744年7月4日
自從我上一封信以來,我得到了一些關於最近那次奇怪冒險的具體消息。似乎有四位紳士來到我的一位好友家中,親切地詢問我的下落,並想知道我住在哪裡,以便他們能來表示敬意。他指引了他們。不久之後,我收到一封信,告知寫信人是紐約(New-York)著名律師 S―――― 先生的侄子;他說他曾在叔叔家與我共進晚餐,並希望邀請我和幾位朋友去酒館共進晚餐。我回信說,我不習慣在酒館外用餐,但出於對他叔叔的尊重,很樂意邀請他到我的住處吃點便飯。他來了;我們吃了飯;我注意到他經常環顧四周,顯得心不在焉;但由於沒有懷疑,我繼續與他和我的其他朋友交談,直到我們分開。我現在發現,這本來應該是刺客;當他回到酒館被其他同伴盤問他做了什麼時,他回答說,因為受到如此禮貌的對待,他不忍心碰我。據我所知,襲擊我的人為此打賭十幾基尼(guineas),說他會替我解決問題。有人說他們奪走了他的劍,我想他們確實這麼做了,因為我只看到並感受到了他手杖的重量。第二天早上,我本要在私人住宅進行解經,然後啟程前往比迪福德(Biddeford)。有些人催促我留下起訴;但由於有更重要的工作,我繼續了預定的旅程,在傳講永恆的福音(Gospel)方面得到了極大的祝福,回來後我所受的苦也得到了很好的補償:好奇心可能引導了比平時多兩千人來看望並聆聽一個差點在床上被謀殺的人。因此,萬事都為了福音(Gospel)的推廣,並為那些愛神的人效力。
撒但阻撓,世人反對, 然而他們所阻撓的事,終必成就。
留給你加上一句哈利路亞(Hallelujah),我簽名,
永遠,永遠屬於您, 喬治‧懷特菲爾德(G.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