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文選

George Whitefield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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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mon_vol3|046_論藉著基督稱義

第四十六篇講道。

論藉著基督稱義。

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

但你們已經稱義了。

整節經文是: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

有些人反對,不,我可以補充說,甚至那些實際上是現行教會體制的朋友也反對,認為英國(England)教會的牧師傳講他們自己,而不是主耶穌基督;他們用純粹的道德講座來招待他們的會眾,而不向他們宣告藉著耶穌基督得救的好消息。這種反對意見有多大的根據,不是我要探究的事:我目前對這一點要說的全部是,每當這種重大的反對意見被用來反對整個神職人員群體時,耶穌基督的每一位誠實的牧師都應該盡其所能,切斷那些尋求機會冒犯我們的人的一切藉口;這樣,藉著聽我們不斷地宣揚真理的道,並以信心的大膽和確據宣告「除耶穌基督以外,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他們可能會為自己對我們這種自信的誇耀感到羞愧。

正是出於對這種反對意見的關注,加上主題的宜人與愉悅(因為誰能不喜歡談論那些蒙福的天使渴望察看的事呢?),促使我對我們信仰中那個偉大而基本的條款進行一點探討;即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寶貴的血白白稱義。「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

以「但」字開頭的話,顯然是指向前面的內容;因此,在我進入細節之前,考慮這些話與上下文的關係可能並非不恰當。使徒在緊接前面的經文中,列舉了許多臭名昭著的罪,醉酒、姦淫、淫亂等等,他告訴哥林多人,若沒有真實而誠心的悔改,犯這些罪將完全把他們關在上帝的國度之外。但隨後,為了防止他們一方面因看到自己與未歸信的弟兄不同而產生屬靈的驕傲,從而受到試探去輕視他們,並像先知筆下自以為是的偽君子那樣說:「不要靠近我,因為我比你更聖潔」;或者另一方面,因回顧過去眾多的罪行,而傾向於認為他們的罪太多、太嚴重而無法被赦免:他首先,為了讓他們保持謙卑,提醒他們歸信前的悲慘狀態,用直白的語言告訴他們,「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或者可以讀作,這些事)」;不僅僅是一個,而是我所列舉的那一連串悲慘的惡行,你們有些人曾經犯過;但隨後,為了防止他們絕望,看哪,他帶給他們大喜的好消息:「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

關於這篇著作的前半部分,即我們如何「成聖」,我已在某種程度上論述過了;現在我想進一步闡述我們如何藉著耶穌基督(JESUS CHRIST)寶貴的順服與死亡,而得著白白的稱義:「但如今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已經稱義了。」

根據這段經文,我將探討三件事:

第一,稱義(justified)一詞的含義。

第二,我將竭力證明,全人類總體而言,以及每一位個體,都需要得著稱義。

第三,證明除了藉著耶穌基督那全備的順服與寶貴的死亡之外,我們絕無可能獲得這份我們極其需要的稱義。

第一,我要探討稱義一詞的含義。

使徒說:「但如今你們已經稱義了」;這話的意思就好像是在說,你們的罪已得赦免,並且在上帝(GOD)眼中,你們就如同從未得罪過祂一樣:因為這就是稱義一詞在聖經中幾乎所有提到此詞之處的含義。因此,當這位使徒寫信給羅馬人(Romans)時,他告訴他們:「上帝所召的人,又稱他們為義。」而稱義一詞意味著塗抹我們所有的過犯,這從隨後的話語中顯而易見:「祂又叫他們得榮耀」,如果一個稱義的人在上帝眼中不被視為從未得罪過祂,這就不可能發生。再者,談到亞伯拉罕(Abraham)的信心時,他告訴他們:「亞伯拉罕信那稱不虔誠的人為義的上帝」,祂宣告並洗淨那不虔誠的人;因為這是一個法律術語,暗指法官宣告被指控的罪犯無罪。使徒本人引用詩篇(Psalms)來解釋這一表達:「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從所有這些證據,以及許多其他可以引用的論點來看,顯而易見,所謂稱義,我們應當理解為在上帝面前被宣告無罪,以至於被視為從未得罪過祂一樣。我們應當以此意義來理解我們在信經中所宣認的條款,即當我們每個人親口宣告時:「我信罪得赦免。」這引導我進入

第二點,證明全人類總體而言,以及每一位個體,都需要得著稱義。

事實上,使徒在經文中已經預設了這一點:「但如今你們已經稱義了」,這暗示了哥林多人(Corinthians)(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人類,因為正如稍後將顯示的,並無分別)都需要得著稱義。

但為了不流於單純的假設,在進一步擴展這一點時,我將竭力證明,我們所有人都因為本性的罪和生活的罪,而需要得著稱義。

1. 第一,我斷言我們所有人都因為本性的罪而需要得著稱義:因為我們都負有原罪(Original Sin),即我們始祖的罪。雖然這項主張可能會被一個自我稱義的無神論者所否認,因為他「不肯到基督(CHRIST)那裡去得生命」;但任何相信聖保羅(St. Paul)的書信是出於聖靈默示的人,都絕不能否認這一點;經上告訴我們:「在亞當(Adam)裡眾人都死了」;也就是說,亞當的罪被歸算(Imputation)給了所有人:為了防止我們忘記進行具體的應用,另一處經文補充說:「沒有行善的(即按本性而言),連一個也沒有:我們都偏離了正路(原有的聖潔),按本性都是可怒之子。」甚至大衛(David),這位合上帝心意的人,如果有人能聲稱免於這種普遍的敗壞,那一定是他,然而他卻承認:「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再多提一處與當前目的直接相關的經文,聖保羅在致羅馬人的書信中說:「死就臨到眾人,因為一人的悖逆,即亞當的悖逆,甚至臨到了那些(即小孩子)沒有像亞當那樣犯罪的人」;他們沒有犯下實際的罪,因此若非我們始祖的悖逆被歸算給他們,他們本不該受到肉體死亡的懲罰(正如這位使徒在別處所告知我們的,死亡僅因罪而進入世界)。因此,關於這一點所說的,似乎在我們教會的信條中得到了極好的總結,信條宣告:「原罪不在於效法亞當,而是每一個自然從亞當後裔所生之人的過犯與敗壞;藉此,人遠離了原有的聖潔,本性傾向於惡,以致肉體總是與聖靈相爭;因此,每一個生到這世上的人,都應當受到上帝的忿怒與定罪。」

我之所以在這一點上講得如此詳盡,是因為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因為我確實深信,正是因為對原罪教義缺乏紮實的認識,以及對我們每個人來到這世上時那無助的、甚至可以說是該死的處境缺乏認識,才使得這麼多無神論者反對,也使得這麼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對耶穌基督的愛與情感如此冷淡。正是這一點,我幾乎可以說是唯一的一點,導致了我們中間不信之風如此盛行。因為,唉!如果我們以為人們現在開始或繼續成為無神論者,並以敗壞的理性來反對神聖啟示,僅僅是因為缺乏證據,那我們就錯了(因為我相信可以輕易證明,現代的不信者是世上最輕信的生物);不,這僅僅是因為缺乏一顆謙卑的心,缺乏對自身原罪敗壞的感知,以及缺乏承認自己如此敗壞的意願,才使他們如此頑固地閉眼不看基督那榮耀福音的光。反之,如果他們一旦因對自身本性的敗壞和應受的定罪有適當且生動的感知而扎心,我們就不會再看到他們嘲笑神聖啟示,將其視為荒誕的故事;相反,他們會像那個戰兢的禁卒一樣呼喊:「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正是對這一基本點的錯誤認識,使得許多人在上帝的兒子親自寄居在我們中間時,抗拒祂對其神聖使命所給予的證據。祂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行的每一個神蹟,都證明祂是從上帝而來的。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硬著心,不信祂的見證呢?祂自己告訴我們:「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他們頑固地抵擋上帝為他們救恩所設立的途徑:聖保羅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哥林多後書(2 Corinthians)四章3、4節。

如果有人問,將一個人的罪歸算給無辜的後代,這如何符合上帝的良善?我想引用使徒的話就足夠了:「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但若要更直接地回答:人們最好考慮到,在上帝與人所立的第一個聖約(Covenant)中,亞當是作為公眾人物,作為全人類的共同代表行事的,因此我們必須與他同存或同亡。如果他持守了順服,沒有吃那禁果,那順服的益處無疑會歸算給我們:但既然他沒有堅持到底,反而破壞了與他、以及在祂裡面的我們所立的聖約;誰敢指責全地公義的審判者不公義,因為祂也將那罪歸算給我們呢?我繼續,

第二,證明我們因為生活的罪而需要得著稱義。

上帝既然造了人,就有權要求人的順服,我想這是一個無人會否認的真理:祂賜給我們自然律和成文律法,作為審判我們的標準,任何相信聖保羅致羅馬人書信具有神聖權威的人都不會質疑這一點:因為書中提到了寫在心裡的律法,以及摩西(Moses)所賜的律法;而我們每個人都違背了這些律法,這從我們悲慘且頻繁的經歷中顯而易見。因此,聖經告知我們「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人」;「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諸如此類。如果我們是這樣得罪上帝的人,那麼隨之而來的是,我們需要為這樣得罪祂而獲得赦免;除非我們認為上帝制定了律法,同時卻不在乎是否被遵守;這就像認為一位君主為了國家的良好治理而制定法律,卻讓每一個違法者逍遙法外一樣荒謬。但上帝對待祂的受造物並非如此愚蠢:不,既然祂賜給我們律法,祂就要求我們順服那律法,並強迫我們普遍且堅持不懈地順服它,否則每一次違背都將招致祂的咒詛和永恆的死亡:因為聖經這樣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正如聖經在另一處所說:「犯罪的,他必死亡。」現在已經證明,我們所有人都犯了罪;因此,除非能找到某種方法來滿足上帝的公義,否則我們必將永遠滅亡。

那麼,讓我們暫且停下來,看看我們每個人來到這世上時處於何等可悲的境地,並且在我們被轉移到恩典(Grace)狀態之前,依然處於這種境地。因為確實,沒有什麼比生在上帝的咒詛之下,被控以原罪,不僅如此,還被定罪為上帝律法的實際違背者,而律法的每一次最小違背都理應受到永恆的刑罰,更為可悲的了。這對我們來說無疑是一個憂鬱的前景,必然會促使我們設法尋求某種方式,以滿足並平息我們那被冒犯的審判者。但那會是什麼方式呢?我們應該悔改(Repentance)嗎?唉!在第一個聖約中沒有提到一個關於悔改的字眼:「你吃的那日子,你必定死。」因此,如果上帝是真實的,除非找到某種方法來滿足神聖的公義,否則我們必將滅亡;即使我們流淚尋求,也沒有餘地讓我們期望上帝改變心意。那麼,如果悔改無效,我們應該訴諸行為之律嗎?唉!「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正是律法使人知罪並定罪,因此絕不能使我們稱義;先知說:「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那麼,我們當拿什麼朝見耶和華(LORD),在至高的上帝面前屈身呢?我們當拿一歲的牛犢,或是萬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來朝見祂嗎?唉!人哪,上帝已指示你,這是不會有用的:因為祂已宣告:「我必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公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那麼,耶和華會喜悅我們獻上長子作為過犯的代價,獻上我們身所生的果子來贖我們靈魂的罪嗎?即使這樣也無法買贖我們的赦免:因為祂已宣告「兒子不可擔當父親的罪孽。」此外,他們也是罪人,因此,處於同樣的定罪之下,與我們一樣需要赦免。他們是不潔的,耶和華會接受瞎眼和瘸腿的作為祭物嗎?那麼,是否有某位天使或天使長,能承擔我們所破壞的聖約,並為我們做出挽回祭(Propitiation)呢?唉!他們只是受造物,儘管是最高等級的受造物;因此他們像我們一樣有義務順服上帝;在他們做完這一切之後,必須說他們所做的不過是他們分內之事。即便他們有可能死亡,一個有限受造物的死亡又怎能滿足那被無限冒犯的公義呢?我們這些可憐的人啊!誰能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自然引導我進入

第三點,即竭力證明,除了藉著耶穌基督那全備的順服與寶貴的死亡之外,我們絕無可能獲得這份我們極其需要的稱義,「但如今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已經稱義了。」

但這一點已在前述章節中得到了某種程度的證明,我已指出無論是我們的悔改、義行,還是祭物,甚至連天使本身的順服與死亡,都不可能為我們換取稱義,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只需說明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換取了這份稱義。

在這裡,我仍要訴諸「律法和見證」。因為在雙方所有最微妙的辯論之後,只有上帝那活潑的聖言才能在這一重大問題上給我們任何滿足:這是一個如此不可思議的奧秘,即上帝永恆的獨生子竟然為有罪的人而死,如果上帝沒有在祂神聖的道中啟示出來,我們甚至不敢妄想這一點。誠然,理性可以向我們展示傷口,但唯有啟示才能引導我們找到治癒的方法。雖然上帝所喜悅採取的使我們幸福的方法,對不信者來說可能是絆腳石,對這世上自以為聰明的辯論者來說可能是愚拙;但智慧,即我們救贖(Redemption)的安排,將被她所有真正智慧與聖潔的兒女,被每一位真誠正直的基督徒所稱義、認可並順服。

但要更直接地切入我們面前的主題。正如先前所觀察到的,為了與上帝和好(Reconciliation),我們需要兩件事。

1. 從我們本性的罪之罪咎中得釋放。

2. 從我們生活的罪中得釋放。

而這兩者(感謝上帝賜下這不可言喻的恩賜)都藉著耶穌基督的順服與死亡,為信徒得到了保障。因為聖經怎麼說呢?

1. 關於第一點,它告知我們:「因一人的悖逆(或因一次過犯,即亞當的過犯),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即耶穌基督(其中包含了祂的被動順服以及主動順服),眾人也將成為義了。」又說:「因一人的悖逆,審判臨到眾人以致定罪;」或者說,所有人在亞當的罪被歸算給他們時都被定罪了;「照樣,因一人的順服,即耶穌基督,赦免與平安的白白恩賜臨到眾人(各類人),以致稱義得生命。」我說各類人;因為使徒在本章中只是在這一方面對比了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即他們兩人都作為代表行事;正如亞當的後裔被歸算了祂的罪,同樣,那些基督為之而死、且祂作為其代表的人,也將被歸算祂的功德。無論誰若為了證明普世救贖(Universal Redemption)而進一步推演這個類比(無論他們可能從聖經的其他章節中引出什麼論點來證明它),如果他們想從這裡引出一個類比來達到那個目的,我認為他們拉長了解釋的線,超出了聖經的界限。

2. 為我們生活的罪獲得赦免,是我們在與上帝和好之前需要獲得保障的另一件事。

而聖經告知我們,這已藉著耶穌基督的死亡充分完成了。福音派先知預言,那位應許的救贖主將「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Isaiah)五十三章6節。天使在祂降生時說,祂要「將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聖保羅宣告:「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而在這裡,經文說:「你們中間也有從前是這樣的(或者,正如我先前所觀察到的,這些事);但如今你們已經洗淨了,等等。」又說:「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祂的人都得著義。」為了向我們表明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人能做到這一切,使徒聖彼得(St. Peter)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唯有耶穌基督的名。

上帝將如何對待那些仍然坐在黑暗中和死蔭之地,且公義的日頭尚未升起在他們身上的外邦人(Gentiles),這不是我們所能探究的。「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讓我們將他們交託給上帝的憐憫,並等待這一點以及每一個其他困難問題的解答,直到那偉大的審判之日,屆時上帝所有的安排,無論是護理(Providence)還是恩典,都將藉著對我們而言尚且未知、因為尚未啟示的方法而完全顯明。然而,我們知道,全地的審判者必將行公義。

但我現在該結束了。

弟兄們,藉著上帝的祝福,我已按照我提議的方法論述了經文。從所講述的內容中可以得出許多有用的推論;但由於我恐怕已經耽誤了你們太久,請允許我僅對所說的內容做一兩點反思,我就結束了。

如果我們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死亡與順服而白白稱義,讓我們在這裡暫停片刻;正如我們先前反思了墮落靈魂(Soul)的悲慘,現在讓我們轉過身來看看信徒靈魂的幸福。但唉!想到上帝父,當我們處於與祂為敵和叛逆的狀態時,祂竟然依然對我們這些墮落、背道的受造物懷有憐憫,這讓我感到迷惘:而且因為除了無限的贖價之外,沒有什麼能滿足那被無限冒犯的公義,祂竟然差遣祂獨生且親愛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上帝,永受稱頌,從永恆以來就躺在祂的懷中)來成就行為之約,並為我們、為我們的救恩,死在一個受咒詛、痛苦、羞辱的十字架(Cross)上!考慮到這敬虔的奧秘,誰能不呼喊:「哦,上帝對我們這些可憐、悲慘、滅亡的受造物之愛的豐富是何等深奧!」祂的憐憫是何等不可測度,祂的道路是何等難尋!現在我們確實知道,哦上帝,你愛我們,「因為你沒有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耶穌基督」,不為我們這樣做並為我們而死。

但正如我們讚美父差遣祂,我們同樣應當謙卑且感恩地敬拜子,當祂被差遣為人而死時。但哦!什麼樣的思想能構想,什麼樣的言語能表達那無與倫比的愛,這愛促使上帝的兒子從祂父榮耀的居所降下來,為有罪的人順服並死亡!當祂在可憐的拉撒路(Lazarus)葬禮上流下一滴眼淚時,猶太人(Jews)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那麼,我們豈不更應當呼喊,看祂是何等愛我們!當祂不僅成就了全部道德律,而且不惜為我們流出祂自己最寶貴的寶血(Blood of Christ)。

在此之後,還有哪位真正知罪的罪人會對憐憫感到絕望呢?什麼,他們能看見他們的救主掛在木頭上,雙臂伸開準備擁抱他們,然而在他們真正信靠祂時,卻懷疑能否得到祂的接納嗎?不,拋棄所有這些不光彩、沮喪的思想吧。看看祂的手,被鐵釘穿透;看看祂的肋旁,被殘忍的長矛刺穿,以釋放祂寶血的源頭,為罪和一切污穢開一個泉源;然後,如果你能,就對憐憫感到絕望吧!不,只要信祂,那麼,即使你曾將祂重釘十字架,祂仍會豐豐富富地赦免你;「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願上帝以祂無限的憐憫賜予我們,等等。

信仰問答